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桥梁和建筑用的铆接,螺栓连接或焊接结构,以及一般结构用途的结构钢品质的碳素钢型钢,钢板和棒钢。
1.2 提供了当采购方要求附加试验或附加限制时使用的“补充要求”,这些补充要求只有在 采购订单中有规定时才适用。
1.3 当钢被用于焊接结构时,焊接工艺应适合于该钢的类别及用途或其使用场启关于可焊性的资料见A6/A6M标准的附录X3。
1.4 以英寸-磅单位,或SI单位表示的数值均可作为标准值。本文中SI单位表示于括号内。由于各单位制所表示的数值不能与另一种单位制进行精确换算,因此,每一种单位制必须独立使用。
1.5 本标准的正文包括有提供注释材料的注解或(和)脚注。除在表格及数字中的外,这些注解或脚注不含任何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