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等检测三种情形,采用首末两次鉴定,进行跟踪监测、对比评价的方法,可以确定施工过程中是否造成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1、黄石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2、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消防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鉴定,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鉴定。
3、增加使用荷载前的房屋鉴定:一般以工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档案馆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广告牌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4、黄石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1. 第一种是在振动之前即开始介入鉴定:
这种房屋鉴定的难度低一点,在振动发生前,先了解振源的形式、特点和性质,对房屋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测和记录,并测定房屋的自振频率和阻尼比。在振动过程中进行监测。振动结束后对房屋的振动损害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测和记录,并与振动之前的房屋状况进行对比和鉴定,做出房屋损坏的鉴定结论。
2. 第二种是在振动完成之后才介入鉴定:
这种振动损坏的鉴定工作难度较大。由于振动之前房屋的损坏情况不清楚,且未检测房屋的动力特性,在振动过程中没有跟踪测试振源的振动情况和振动数据及检测房屋的受振情况,只能检测到房屋的振后损坏结果,这时如果房屋损坏的受振程度较大,则房屋的动力特性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黄石房屋震动鉴定下陆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阳新县、大冶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