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装修网了解到,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未配备电梯的老旧小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加装电梯。
早在2017年8月2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有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加装,并列出了小区应符合的各项条件。
在资金筹集方面,该《指导意见》指出,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经过占据该单元住宅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
尽管已有上述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但要具体实施仍然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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