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资料说明
申请人个人资料
1.护照
归国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2页以上空白页的因私护照原件;
2.相片
两张近半年45mm45mm彩照白底原件;
3.申请表
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且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4.信息表
填好所有信息,最右下角签名原件;
5.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6.户口本
申请人户口薄上所有信息页复印件;
集体户口提供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7.居住证
户籍非广东、广西、海南省(三选一)
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加盖红章原件(*模版详见第6页)
打印近半年社保清单原件
申请人 单位资料
8.单位证明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9,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 资产资料
10,个人资产
银行流水对帐单加盖银行公章原件(近半年、余额10万以上)
备注
无业.家庭主妇人员:居委会证明原件
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
学生人员:学生证复印件(广东省外学生提供放假信)
港澳签证身份证: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专业代办各国旅游、商务签证,持中国护照、香港签证身份书(香港黄皮书)均可办理,加咨询
办理日本旅游签证,7个工作日左右出签,费用650元/本
以下人群可简化材料:(不排除领馆要求补资料可能)
免提供资产材料(三选一)
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家庭户口
2、两年内曾访问过两次欧美发达国家(敏感地区福建、东北三省、江西户籍除外)
3、国家公务员、世界500强企业员工(敏感地区福建、东北三省、江西户籍除外)
注:
1.个人旅游三个月单次签证有效期限为3个月,每次在日逗留期限为15天。
2.持有本签证赴日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或接受报酬的活动。
3.归国后需通过旅行社向领馆提交回程登机牌、出入境盖章页、护照签证页。
重要提示:
1、为了让您能顺利获得签证,请按我司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对于不清晰或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资料,我司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相关补充资料及原件核实,如仍不能确定其真实性或资料不符合签证要求,我司有权拒绝接受此签证申请。
2、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领事馆保留对每一位申请人面谈或要求提供附加资料的权利,也保留让申请者回国后到领事馆来报到的权利,亦有权拒绝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3、我司仅为申请人提供申请签证过程中的相关服务,签证申请过程中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被领事馆拒签,我司将不退于任何签证费用,日本领事馆有权要求安排申请人面试或提供任何相关补充资料。
4、您所申请签证的结果,取决于日本领事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我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我司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5、当您获得签证时,不保证您可以自由进入该国,最终是否能入境,由该国的边境官员决定。
6、若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申请人为办理此项签证购买机票和预订酒店等行为,为申请人个人行为,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7、所提供的材料直接递到日本领事馆,所有材料一概不退回。
8、出证前将视情况收取押金人民币伍万元/人。
9、签证预计8-10个工作日(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领事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导致延迟出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