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为线索,结合其实际注册、执业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涉及线索进行异常、不认定“挂证”标注,并对涉及的注册人员挂证及其承建项目到岗履职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对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或在挂证线索名单中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重点进行核查;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现场进行重点核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直至“执业人员挂证线索”清零。对拒不整改的注册人员或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级主管部门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依法依规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