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营的香港公司一定要办理注销的原因:
1、节省不必要的年检费用:香港政府规定凡在注册当中的公司均要求按期缴纳周年申报费用及商业登记费用,如无按期缴纳,会产生高额罚款。
2、免去过高的罚款:超期一年以上不缴纳政府规定的罚款,将会收到法院传票,轻则缴纳罚款,重则将会入刑。
3、影响出入境的失信黑名单:强制吊销执照,公司会被列入失信名录,董事股东都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影响后期出入境。
条件:
1、没有欠税务局的任何费用(即年审费用);
2、没有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费用;
3、没有欠任何外债,如果欠债刻意隐瞒,一旦查现,将被刑事检控;
4、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已经停止营业或运作三个月以上;
5、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流程:
1、提交《公司撤销申请》;
2、收到税务局下发的《同意注销申请书》后,递交香港注册处;
3、香港注册处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个月;
4、公告期内若为他人反对注销,则公司注销完毕。
需提供资料:
1、公司董事及股东的亲笔签字注销申请;
2、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
3、zui新一年的周年申报表及商业登记证;
4、如公司之前有进行实际报税,还需要提供结业报告。
注:如是我司老客户,只需签署委托书及我司制作好的注销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