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土地上建房归谁?
张律师:,王刚夫妇擅自将租来的平房拆除并在原地基上重建新房,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朱军夫妇前来收房,可王刚夫妇却认为房屋是自己出钱建的,应归自己所有。新建房屋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王刚夫妇在使用承租房屋期间,将原租赁房屋拆除,并新建房屋五间,朱军夫妇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当支持。王刚夫妇修建房屋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另行起诉。法院判决:解除朱军夫妇与王刚夫妇的租赁合同,王刚夫妇支付朱军夫妇2006年5月至2012年10月的房屋租赁费2875元并搬出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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