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广东土地征收款分割纠纷律师 政府代管

  • 发布时间:2013-10-10 14:52:27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土地征收款归谁,政府有权代管吗?

    张律师:,2009年随着兰渝铁路兰州铁路枢纽工程的开建,我村土地被征收百余亩,土地征用后的资金由乡政府代管,并部分由乡政府计划用于公益事业,请问:乡政府有代管权利吗?村民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怎么分配?需要安置的人员怎么解决?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同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这类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所以,如何分配须得村民组织会议进行讨论解决。

    至于安置人员的解决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所以,此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土地纠纷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买卖协议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用协议纠纷、拆迁补偿等案件。本团队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广州土地律师电话:(张晴)

    广州总部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