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局部气象条件影响,佳木斯市环境空气质量呈下降趋势,经市生态环境和市气象部门研判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气象扩散条件不利,佳木斯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维持中、重度污染状态。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9年12月22日2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预警),现公告如下: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公众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四、重点工业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禁止在城市及周边焚烧农作物秸秆。
六、施工单位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渣土、垃圾车辆必须覆盖运输;严禁露天烧烤、沥青熔化作业、垃圾焚烧。
七、各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等级、响应程序和措施,做好本部门应急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