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的相关条件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前海住所托管业务,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住所托管服务,同时便于相关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前海管理局于2019年1月1日起,优化住所托管地址证明材料,统一新办、变更、续约业务的办理条件,所有注册在前海的企业都应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流程:
1、认领企业,完善企业信息
2、预约续签时间
3、现场办理续签
4、系统季度维护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延续原有红本或租赁凭证的条件,并进一步细化租赁凭证的要求,应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