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18/EC决议在电子电器设备中对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值有具体规定,其中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允许含量为0.1%(1000ppm),镉(cd)为0.01%(100ppm),该限值是制定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据。
欧盟要求
2008年3月19及20日,欧盟于刊登多项修订指令,包括电池、耗能产品、废弃汽车、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WEEE)以及限制有害物质(RoHS)指令。有关修订赋予欧委会多项执行权力,出口电气及电子设备到欧盟的生产商尤须留意,因为可以从中看出欧盟今后可能采取的措施。
对有关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的第2002/96/EC号指令(WEEE指令)作出修订的第2008/34/EC号指令,准许欧委会修订WEEE指令的附件,以纳入有关处理技术的规定。欧委会可因科技进展修改WEEE指令,将家居照明设备、灯丝灯泡及光电产品(如太阳能板)纳入WEEE指令涵盖的产品清单。第2008/34/EC号指令规定,欧委会修订附件前,必须咨询业界意见。
ROHS指令在2008年有调整。3月份欧洲法院发布公告,废除原先欧委会将十溴联苯醚(Deca-BDE)列入RoHS指令豁免项目中的指令,宣布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该阻燃剂。 十溴联苯醚是一种高纯度的高效阻燃剂,它含溴量高,热稳定性极佳,最为通用于高分子塑料的阻燃,比如用于尼龙、聚丙烯、不饱聚酯树脂和环氧树脂等各种热塑性、弹性和热固性聚合物材料中。此外,它还适用于粘合剂和背胶涂层中处理各类纺织品和家具。但研究表明,十溴联苯醚可以沉积在生物体的脂肪组织内,并通过母婴对下一代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造成伤害,甚至可能致癌。因此,其应用已逐步引起全球的关注。此前,挪威已先于欧盟发布法规,于2008年4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十溴联苯醚。美国也通过法案禁止在床垫或家具软垫等纺织品和电视机或电脑等电子产品塑料外罩中使用重量超过0.1%的十溴联苯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