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与质检科科长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采购单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进料验收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包括如下方面,这些方面的具体描述包含在产品特性描述中:
验证件: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必要时,送样检验理化和微生物指标。
看产品:产品标识正确,防止采购过期、假冒、伪劣商品;外观无开封、破损、发霉、受潮、污染;形、色正常。
闻气味:有食品本身特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异味和其他杂味;
摸质感:检查食品的质感。
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