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找郑州地区河南艳阳雨
网络文化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书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8. 业务发展报告
9.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 网络文化许可证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书
2.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8. 业务发展报告
9.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 网络文化许可证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