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于1976年10月11日开始正式实施,19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法涵盖工业化学品及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了商用化学品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限制等要求在内的一整套化学品管理制度。监管机构为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从TSCA实施至今,EPA一直在推动TSCA的改革和完善,但始终没有出台修改核心条款的规则。2011年,EPA颁布了化学品数据bao告规则(CDR Rule),作为TSCA老物质申报部分的重大修改,提高了老物质申报的数据要求。
《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Section 6(h)的要求,美国环保署(EPA)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五项最终规则,以减少对某些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化学品(PBT)的接触。五项最终规则分别对十溴二苯醚(decaBDE)、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 (3:1))、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五氯苯硫酚(PCTP)、六氯丁二烯(HCBD)提出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