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SCA法规及美国海关要求,相关货物入关时随货提供TSCA遵循或豁免声明。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产品在进入美国海关时都需要提供TSCA声明,比如:物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物品不受TSCA监管。
并且,随着近日来EPA颁布长链全氟烷基羧酸(LCPFAC)物质和全氟烷基磺酸(PFAS)物质的重要新用途(SNUR)终规则, 以及5种PBT物质的终规则,含有这些物质的物品被逐步增强监管,如何做到TSCA合规也成为企业关心的热点。
若出口美国的货物为物品,需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物品中是否含氟;
物品中是否含有5种PBT物质
1) 2,4,6-三叔(2,4,6-TTBP, CAS No. 732-26-3) ;
2) ((DecaBDE, CAS No. 1163-19-5);
3) 六氯-1,3-丁二烯 (HCBD, CAS No. 87-68-3);
4) 五氯((PCTP,CAS No. 133-49-3)
5) 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 CAS No. 68937-41-7);
物品中是否含有石棉(PCBs);
根据物品是否含有上述物质,以及物质和用途的不同,合规义务上会有所差异。
物品含氟
物品含有某种 CF3-(CF2)n-R (5
物品中含有PBT物质
2021年1月6日,美国局(EPA)发布有害物质管控终规则,规则中对2,4,6-TTBP,DecaBDE,HCBD,PCTP,PIP (3:1) 5种物质的本身和含有物质的产品和物品提出管控要求,见下表。
生产、加工和以上5种物质的商业活动,被EPA禁止、限制和控制。例如,某企业将DecaBDE用于生产或加工电线或电缆,该商业行为将于2023年1月6日起被EPA禁止。在2021年3月8日之后,发生该商业活动的生产商或加工商,需要提供一定的贸易信息及合规的声明。在EPA要求时,将合规文件在30天提交给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