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昌企业可办
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从事如下业务的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只用办理了这一证书,才能正常的在互联网上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如不办理的话,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一)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所有业务的运营都要河南省内资质专业代办
1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ICP,EDI,SP(短信,彩铃),呼叫中心
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