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颁布ELV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欧盟成员国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已经将该法规转化为各自的国家法律。该指令的范围覆盖了汽车类、汽车类废品以及汽车配件和材料。根据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应确保从2003年7月1日起,投入市场的车辆(包括材料和零部件)四项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2002/525/EC 规定的浓度限量,即均一材质中所含的铅、汞、六价铬,最gao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1﹪;所含的镉,最gao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01﹪。 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颁布《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且已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大整车厂也积极开展ELV(End of Life Vehicle汽车报废指令)的管控工作,对各级供应商的零部件材料信息进行IMDS/CAMDS的追踪、分析、3R计算及禁限用物质管理等。作为行业领先的ELV专家,优耐汽车材料实验室可为您提供从ELV禁限用物质检测到IMDS/CMADS材料信息系统追踪等一站式服务解决方案。
ELV 主要要求
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
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Cd、Pb、Cr(VI),组分(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限量
镉 (Cd)≤100ppm(0.01%)
汞 (Hg)≤1000ppm(0.1%)
铅 (Pb)≤1000ppm(0.1%)
六价铬 (CrVI)≤1000ppm(0.1%)
PBB多溴联苯≤1000ppm(0.1%)
PBDE多溴联苯醚≤1000pp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