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施工劳务资质申请条件
资质标准
要求分类 | 资质分项 | 要求明细 |
---|---|---|
企业净资产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
建造师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职称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技术工人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50人,工种、级别不限 |
技术人员及业绩要求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 |
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详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技术负责人身份、执业资格、职称或技能
9、技术工人的身份、职业培训合格或职业技能复印件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