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的管理,欧洲各成员在电磁兼容法规上国协调一致,于1989年5月1日颁布电磁兼容指令89/336/EEC。现行的指令为2014/30/EU,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
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将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核心内容概括为: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本指令适用于容易产生电磁干扰或其性能易受电磁干扰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