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强制性消防产品认证,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范围,属于强制性消防产品认证,是火灾报警消防产品的一部分。
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提供稳定的集中电源照明供电的系统!它平时利用外接电源供电,在断电时自动切换到电池供电状态!一般高层建筑/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都会有配置应急灯!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产品通用产品如下
1、主电源应采用220V(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380V),50Hz交流电源,主电源降压装置不应采用阻容降压方式;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2、外壳采用非绝缘材料的系统,应设有接地保护,接地端子应符合GB7000.1—2007中7.2的要求,并应有明确标识。
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附录B的有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使用图B.1、图B.2或图B.3为主要标志信息;楼层指示标志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F”为主要标志信息。
4、带有逆变输出且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后,应能在20s内停止电池放电。
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单相输出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三相输出额定功率不应大于90kV•A;逆变转换型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单相输出额定功率不应大于10kV•A,三相输出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输出特性应满足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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