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合同纠纷中,如何证明装修公司逾期完工?
张静律师解答:以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从拿到装修许可证起120天。后业主主张装修公司逾期完工,比提供了装修许可证。但装修公司提供聊天证据,证明拿到证后过了12天才开工。最终法院认为,还是以拿到许可证的时间算。
判决书节选:
关于是否存在逾期施工的问题,法院认为:《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约定,工程期限为装修许可证下达算起120个工作日。张某提供了《装修许可证》以证明《装修许可证》的下达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并主张以此日期为工期起算日;华某公司则提供了聊天记录,以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8日。法院认为,张某提供的《装修许可证》显示的装修期限是自2017年7月26日起算,予以采信。而华某公司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内容并不能证明《装修许可证》的下发时间,其抗辩缺乏依据,不予采纳。因此,根据《室内装修设计合同书》约定,案涉房屋装修工程的期限以《装修许可证》下达日期(2017年7月26日)起算120个工作日,即施工期限至2018年1月17日止。华某公司抗辩称由于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及张某更改装修方案而导致工期延误,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上述主张,而且,相关的验收并非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理由,因此,上述抗辩亦缺乏依据,不予采纳。而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知,直至2018年2月7日即华某公司撤离案涉房屋之日止,华某公司仍未完成装修施工,该行为已违反了合同约定。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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