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索赔遣散费和设备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承租人自己未核实有无房产证,有过错,则遣散费自己承担。另外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可再次利用,设备损失也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遣散费6万元及购买设施设备损失279600元,因邱租客对租赁合同的无效自身亦存在过错,故遣散费应由其自行承担。因购买的设施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邱租客主张杨某赔偿该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遣散费,鉴于邱租客自身存在过错,且该损失并非必然发生,而设备损失费,因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一审对其不予支持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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