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施了统一的电气设备安全新法规Electrical Equipment Safety System(EESS),逐步取代此前的SAA认证和C-Tick认证。根据新法规,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市场上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当地的技术标准(安规以及电磁兼容性)及认证要求,并且黏贴统一的符合性标志——RCM标志,该产品方能在市场上流通。
所有电子电气产品,根据产品的固有风险,分为三类:高风险(等级3)、中等风险(等级2)以及低风险(等级1)。三类产品的认证要求不同,但是所有的产品都必须有一个当地注册的供应商,可以是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电子电气产品的安全。
低风险设备(等级1)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并且在产品停售之后,保留合规证据五年。
中等风险设备(等级2)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由指定的实验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并且在EESS注册产品信息。
高风险设备(等级3)
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由指定的实验机构出具测试报告,至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产品认证,取得合格证书(CoC),并且在EESS的注册产品信息。
从2013年起,一共有66类产品被划定为等级3及等级2 设备,这两类产品需要在EESS的进行注册;2017年1月1日修订稿生效后,需要注册的产品增加至7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