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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宅基地买卖及确权纠纷律师 过户咨询

  • 发布时间:2022-10-11 18:30:54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手机: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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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广州同村村民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能否过户?

    张静律师解答:符合4项严格的条件就能过户,很少人能符合,条件包括:

    1、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2、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

    3、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

    4、现状房屋与证载是否一致等情况。
       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向广州市规资局发函询问如何才能过户,规资局就回复了需满足的条件。

    判决书节选:

    本院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函了解目前广州市某区宅基地(房屋)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如办理过户需要何种手续。该局复函称: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包括:受让人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现状房屋与证载是否一致等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方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综上,买受人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房屋后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仅凭宅基地使用证不具备办理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条件。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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