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工程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
洁净工程洁净室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平面图,工艺专业提供的工艺设备平面图和工艺对各洁净室的洁净度,温,湿度等环境的要求,即可进行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工作。
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原则
1.洁净度,温湿度及其精度相同或相近的洁净房间宜划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便于洁净度和温湿度的调节和控制。
2.距离较近的洁净房间宜划为一个系统,可减少系统管道的长度和管道交叉。
3.有条件时可将4级,5级单向流和6级,7级,8级非单向流组成混合流净化空调系统。
4.洁净室不宜与一般空调房间合为一个系统。
5.使用规律和使用时间不相同的洁净室不宜合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
6.产尘量大,发热量大,有害物多,噪声大的房间宜单独设计为一个系统。
7.混合后会产生剧毒,引起火灾和爆炸的房间不应合为一个净化空调系统。
8.有剧毒和易燃易爆的甲乙类房间应单独设系统,而且应为不回风的直流系统。
9.一个净化空调系统不易过大,一般情况下,净化送风量不宜超过100,000m³/h,否则空气处理设备过大,噪声大,送回风管道大,占空间和面积大,使用也不灵活。
10.净化空调系统划分时还应考虑到送风管,回风管,排风管以及水,电,气等管线的布置,尽量作到合理,短捷,使用管理方便,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
11.净化空调系统新风的热湿和净化处理可集中也可分散设置。北京华旭洁净净化科技提供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建设工程一站式服务。
工艺设备局部排风系统的划分原则
1.工艺设备的局部排风系统不宜过大,每个排风系统的排风点数不宜过多,这样排风管理调节方便,排风效果好。
2.一个排风系统不宜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净化空调系统。
3.混合后产生剧毒,爆炸,火灾,凝水,洁晶和有害物的排风不应合为一个 排风系统。
4.使用规律不同房间和设备的排风不应合为一个排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