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工理论培训内容: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常识、触电事故及现场救护、防触电技术、电气防火与防爆、防雷和防静电,电工基础知识、电工仪表及测量、电工安全用具与安全标识、电工工具及移动电气设备,低压电气设备、异步电动机、电气线路、照明设备、电力电容器,低压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操作,低压配电及电气照明安装操作,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低压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与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曹早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应由具备特种作业教员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开设:有毒有害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焊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低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安装维护拆除,车工,铣工,钳工,制冷工,汽车维修工,下水道养护工,油漆工,管道工,通风工,防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