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黄岐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纠纷律师代理
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可以主张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梁慧律师,在广州佛山一带专门从事民商事相关的法律服务的律师,代理过大量民商事相关纠纷,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合法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抵押借款、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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