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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3-10-27 0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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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民商事纠纷法律服务。本所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均受过良好的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教育和培训,具有丰富的执业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当事人以诚信为本,所办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和信赖。

    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举证责任一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即人民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如何理解“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呢?
    其实“谁主张,谁举证”这种说法,只是一种模糊的认识。要正确认识该条规定,应当从以下五点理解:
    1、《民诉法》该条的规定的目的,是要求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只提出主张,而不提出相应的证据,法院的法官就难以判断。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提供了证据,法官才能对相应的事实进行去伪存真,加以判断。
    2、《民诉法》规定的“主张”仅限于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主张,这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行为,不是权利,而是义务。
    3、《民诉法》的该项规定是对提出事实主张者的一项基本要求,但没有解决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应当如何处理。即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4、《民诉法》的该项规定不仅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同时要求及时举证。这种及时性根据《证据规则》应当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 迟也应该在判决作出前。
    5、举证责任的转移。《民诉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只是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但这并非一成不变。民事诉讼中对于某一事实的证明,在对方提出相反主张时,应当承担反驳证明责任,此时举证责任就发生了转移,复杂案件很可能出现举证责任的多次转移,直至这一事实被查明。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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