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汽车配件报关代理申报需要用到的单据有:
1,发票
2,合同
3,装箱单
4,提运单
5,海关注册登记证
6,委托书
7,质量安全声明
8,部分零配件涉及到3C的,需要办理相关3C认证!
申报进境
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就可按照国家海关法令规定,向海关申报验放。
(1)申报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时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过期申报的,海关会根据过期时长按进口货物的CIF或CIP价格征收一定比例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还未申报的,海关可以将其变卖,所得款项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及税款后,如尚有余款,自货物变卖1年内,还予已申请的收货人,超期无人申请的则上缴国库。
(2)报关单的填写:
进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进口报关时,需要如实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3)交验单证:
申报的有关单证是指与所报货物相对应的,凭以支持报关单填报的单证。除报关单外,报关单证可分为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三大类。
基本单证主要包括因进口交易而产生的货物成交、包装、运输、结算和保险等进口商业单据(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特殊单证是国家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主要包括进口货物许可证及其他各类特殊管理证件。
预备单证是在办理进口货物手续时,海关需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证件。主要包括:合同、原产地证等。
审单查验
(1)报关单的审核:
海关对报关单证的审核是进口报关的核心环节。在实际业务中,海关先对报关单证做初步审查,再从形式上和内容上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
(2)进口货物的查验:
除海关批准免验的进口货物外,都必须接受海关的查验,而且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海关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并按照要求配合海关进行查验工作。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缴纳税费
我国实行普通与优惠两栏的复式税则制。税则商品分类目录采用国际实行的商品分类目录,在税则适用的原则上采用国际通行的原产地原则。
(1)进口关税的类别
惠国关税。
适用于原产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地区)或与我国签定有相互给予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关税。
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国(地区)的进口货物。
特惠关税。
适用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
④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适用于上述国家(地区)以外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
(2)海关代征税
海关代征税是指由国内其他税法所规定,由海关代其他机关在进出境环节征收的税。代征税代征的是国内税。目前,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海关代征税有: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流通或提供劳务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征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目前《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等19种货物,税率为13%。
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应征消费税的商品的单位和个人。
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是对进口我国港口的外国船舶征收的税种。征税对象为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的经营人;期租中国籍船舶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经营人;中外合资经营以及我国租用外国籍船舶在国际、国内沿海航行进出我国港口的经营人。
(3)其他税费
海关除征收关税和代征税外,还征收监管手续费、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其他税费。
(4)进口货物关税
海关根据《进出口税则》,对进口货物和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征收进口关税。
放行
海关在前期审单和验货后,没有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在放行前,再派专人对该票进口货物的全部单证及查验货物记录等进行全面的复合审查,确认报关单位手续齐全、单证齐全、货物合法,并已按章纳税,便在货运单据上签章放行,或者由海关签发提货单予以放行,以示海关同意货物进境。但海关对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进口的货物,在放行后,仍要进行后续监管。海关放行后,进口商即可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