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特别是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现如今世界的涂装设备和工艺已然在我国内出现了。其单层建筑面积大,楼层较高,内部空间不易分隔,生产工艺复杂,设备造价昂贵,且由于在涂装车间中喷漆工艺的存在,使得涂装车间成为正常四大工艺车间(冲压、焊接、涂装、总装车间)中***为危险的车间。而在国内中引进的涂装线和现有的自行设计建造,都跟工艺设备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也与车间内的消防设施配置和火灾危险性等级划分也有关联,现行消防规范未能作出详细明确规定。本文从有关消防规范出发,分析了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在满足规范要求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讨了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计。
1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车间的整体生产火灾危险性,是关系到车间消防设计安全、经济和适用的首要问题。涂装车间不同工段工艺的火灾危险性也不尽相同。其中打腻子、前处理以及电泳等工序都占涂装车间比例很大,这些主要是在水中作业,所用原料中包含的可燃物很少,故而火灾的危险性能很低,属于丁、戊类型的生产。而甲、乙类型的易燃物品需要使用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来存放,例如有机溶剂、油漆等,火灾的等级系数是甲、乙类别的。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3.1.2.2条:对于油漆(涂装)车间,当满足“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运用封闭喷漆工艺技术时,封闭喷漆的空间内一定要保持负压,同时油漆工段要设置成自动抑爆系统或者是可燃气体走动报警系统,并且在防火分区面积中油漆工段要占其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部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