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更合企业商号商标诉讼律师代理知识产权诉讼代理律师
知识分享 对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异议要怎么办?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向商标局陈述事实与理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后还是有异议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律师团队介绍
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广东富友鹏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团队具备法律和理工科双重背景,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于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法律服务内容包括知识产权调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维权等,业务范畴涵盖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业涉及其工艺、软件、电子等传统工业领域,并参与了很多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在知识产权的维权诉讼方面具有良好的声誉。广东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20层(千灯湖地铁站、雷岗地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