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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1.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答: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存在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特殊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后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举证责任:
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无法举证,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资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d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e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27、29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能否在离婚诉讼中分割?
答:不能,应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4.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答:可以。
法律依据: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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