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广州佛山专业遗产遗嘱律师房产继承分割纠纷

  • 发布时间:2024-05-07 00:32:31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用户等级:正式会员已认证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具有多年婚姻继承家庭财产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处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诉讼及非诉业务,练就了娴熟的办案技巧,培养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自本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成立工作以来, 充分运用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际办案经验,极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方面擅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继承权、离婚、婚姻财产、财产所有权确认、抚养权等婚姻家庭法律业务。

    继承遗产法律知识:
    继承遗产一方继承人不签字要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
    1、如果是协议继承遗产,或是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有人不能亲自到场签字,也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到场签字。
    2、如果是有一个人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继承了。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某些原因办不了继承公证的,建议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继承事务大致可分为三步:一是确认继承人身份;二是确认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三是分割遗产。对于仅仅是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依据《民法典》规定,应适用诉讼时效。对于涉及分割遗产的诉讼,《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未分割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便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要求对共同共有的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
    换句话说,如果所有继承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则对于涉及物权请求权部分与一般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所冲突;若均不适用诉讼时效,则会使继承人怠于确认继承人身份。
    因此,继承纠纷中,仅为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或者叫主张继承权的诉讼)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涉及分割遗产的,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延伸:
    遗产的处理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成为遗产,需要进行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其他依法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 2. 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前,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3. 分割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后,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在分割遗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 

    继承的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的顺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4. 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广州佛山专业遗产遗嘱律师房产继承分割纠纷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