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清关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珠宝参展商而言,如何快速、安全地完成清关流程,确保展品及时到达展会现场,是参展商们面临的一大挑战。
一、珠宝首饰进出境监管的具体要求:
(1)珠宝首饰除申报品名、品牌、型号、规格、重量等常规申报内容外,还应申报贵金属含量、镶嵌宝石钻石品质/等级/重量等内容。(例如:戒指 23.55*13.83*1.68毫米, 18K黄金:3.881克,珍珠:白色 直径:6MM,钻石:1.073克拉)
(2)珠宝首饰应按照单证册项号次序排列,随附清晰的彩色照片清单,加盖申请人签章,并由商会在随附照片清单上逐页盖章和加盖骑缝章。
(3)海关对珠宝首饰等高价值货物实施查验时,持证人需提供第三方珠宝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报告,必要时海关可送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与审价。
(4)海关不受理珍珠、裸钻宝石、黄金等未经加工的饰品原材料ATA单证册业务进出境。二、持证人办理ATA业务通关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ATA单证册原件;
2、持证人/受托人身份证件;
3、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持证人本人);
4、参展邀请函、展位确认书、展览会海关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在深圳关区参展)、展览会审批或登记材料复印件(跨关区参展)。
5、货物照片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