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物品进口监管要点:
1.第三方鉴定证明
(1)进境修理货物在进口前,需要由海关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来证明货物有问题需要进境修理,一般为CCIC或SGS的认证。
2.海关审批
3.审证管理: 不需要进出口许可证,但法定商检货物需要出通关单。
(1)进出境修理物品,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的货物之外。
(2)法定商检货物,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货物需要凭出入境通关单验放。
4.征税管理:进境修理物品需缴纳保证金
(1)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关提交进口税款担保(保证金)。
(2)进境修理货物需要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办理原材料、零部件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境修理货物的维修合同、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单(与进境修理货物同时申报进口的除外).并向海关提供进口税款担保。进口原材料、零部件仅限用于进境修理货物的修理,修理剩余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当随进境修理货物一同复运出境。
4.维修期限:维修期限为六个月,可延期,超时未办理延期保证金转为税金
(1)进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将进境修理货物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请延期。
(2)进境修理货物未在海关允许期限内复运出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将该货物进境时纳税义务人提供的税款担保转为税款。
修理物品进口报关资料需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
2,本次进口修理物品的invoice、箱单、合同
3,维修协议(一般6个月内需要复运出境)
4,第三方鉴定报告
进口修理物品在报关放行之前,通常会海关布控查验,在查验时需要特别注意,海关进行查验时会检查货物的品牌、型号、铭牌,以证明该货物为原出口货物,另外,会检查货物的新旧及不良处。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维修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退保,并在出口文件上注明维修的料、工、费。
修理物品进口操作流程简述:
1、国外安排发货到指定目的港(操作口岸)
2、货物从国外运抵国内港口
3、委托第三方机构CCIC办理鉴定证明
4、船公司换单,结清目的港费用
5、进口申报(报检/报关)
6、海关三级审批
7、客户提前准备保证金,在海关审批完毕出具保证金告知书后及时交付
8、查验
9、放行
10、提货送货到客户仓库
11、货物维修完毕后,以修理物品方式申报出口
12、海运/空运到国外
13、凭退单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