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自2019年12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机电类)证书,项目代号为A类。既只需要考一个证书就可以从事八大特种设备的管理员。
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高中以上学历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本要求和责任意识;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安全节能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知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知识等。
培训对象: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证书发放:考试合格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报名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张
2. 高中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张
3. 2寸白底彩照2张,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