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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劳动律师熟悉劳动合同纠纷

  • 发布时间:2024-10-08 1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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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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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成立专门处理劳动纠纷法律业务的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由众多资深劳动法专家律师组成的专职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解决劳动合同纠纷,为用人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依法保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N、N+1、2N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N+1表示的含义:其中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n”(协商解除)的适用条件
    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n+1”的适用条件;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况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2n”的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2N+1和2(N+1)说明
    很多被辞退的员工被网上的很多信息误导,张口就要2N+1或者2(N+1)的补偿,并坚信这是法律规定,但这个补偿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如果公司愿意补偿这个数目也合乎情理。

    四、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辞退员工不同赔偿的情况主要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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