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继承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范围:
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6、离婚诉讼;
7、离婚财产房产纠纷;
8、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9、子女抚养费纠纷;
10、婚前财产纠纷;
11、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2、分家析产纠纷、共有财产分割;
13、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14、相关文书起草。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一般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公证继承,另一条是法院诉讼继承。
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人已过世的产权变更,它一般只认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文书。
遗产继承纠纷到了法院谁做原告,谁做被告啊?
首先,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参与诉讼,不做原告就做被告,二选一,而且必须即由原告又有被告。
其次,哪怕继承人中有人高风亮节或者胆小怕上法庭,说我放弃遗产我不要了,不好意思,你必须参与,要么做原告,要么做被告。
一、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不均等。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三、法院遗产继承案件一般办理流程:
人民法院办理遗产继承的流程为:接受当事人的起诉-针对有调解基础的-展开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笔录-制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审查起诉是否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受理-通知起诉一方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被诉一方到庭应诉-准备开庭-庭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决定开庭-开庭审理-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遗产继承案件,通常是针对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继承案件,或者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确认的案件。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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