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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婚姻财产子女抚养权离婚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10 01:29:14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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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的业务范围:

    一、离婚 
    二、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婚姻财产纠纷 
    三、抚养权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
    四、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同居恋爱财产纠纷、无效婚姻财产纠纷

    五、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 
    六、遗产继承纠纷

    七、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八、法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
    九、遗嘱执行

    十、家族资产管理法律服务

    十一、分家析产纠纷、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

    十二、财产确认

    十三、撤销赠与纠纷

    十四、涉外离婚继承案件

    十五、与老年人相关的婚姻黄昏恋财产纠纷遗产纠纷

    十六、其他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离婚法律知识:
    一、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078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上述规定,登记离婚的,双方应当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作出约定。当然,登记离婚也有个过程,这里就要提到“离婚冷静期”制度。


    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制度,是《民法典》制定时增设的一个“缓冲期间”,在当时,引起了较多讨论和关注。实际上,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中,也有类似制度。而且,该制度对于督促婚姻双方慎重、冷静对待离婚,确实发挥着独有的规范作用。

    对于登记离婚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有着如何具体的流程,可参见《婚姻登记条例》。

    二、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除了处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准予离婚的情况下,一般还需处理孩子应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应支付多少金额之抚养费、不直接抚养一方应如何探望孩子、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负担等内容。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被告也可以针对上述内容提出自己主张。
    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也对感情破裂的情形进行了列举性的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常见的争议焦点大概包括: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
    (3)请求法院判决共同财产的分割;

    围绕争议焦点,收集、提交相关证据
    A、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要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被告不同意离婚的话就提供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

    B、请求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的,要提交更适合抚养小孩、小孩愿意跟随原告生活、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等证据

    C、请求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或至少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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