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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安劳动律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顾问

  • 发布时间:2024-11-29 10: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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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劳动纠纷法律工作经验,本律师团队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均有突出表现,精通谈判技巧;熟知整个法律诉讼过程,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并具有优秀的庭辩能力。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经济补偿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主要取决于不续签的原因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因为降低了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
    1、用人单位不续签:当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 为直接的一种情形,也是劳动者 为关注的一点。
    2、降低劳动条件导致不续签: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如降低工资、改变工作环境或福利水平等,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拒绝续签: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的劳动条件,但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上限与特殊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并非没有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说明。例如,当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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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提成奖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4、企业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企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5、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金劳动报酬等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不续签经济补偿金纠纷;
    6、工伤、职业病认定赔偿;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0、健全单位规章制度;

    11、公司劳资纠纷法律顾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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