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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可以继承老人财产吗?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上述规定,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必然丧失继承权,但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会根据尽义务的情况有所调整。
二、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只包括婚生子女吗?
不是。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法律是如何规定继承人的顺序的?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它特殊情况:
在法律规定中,还有另外一类人也可以直接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来处理。那就是,对岳父岳母尽力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尚未出生的胎儿也是有继承权的,在继承案件中应当为其保留相应的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代为继承的情况。
四、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怎么办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如果有任一人不到场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一方坚持不到场,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进行判决。如果该被告到时仍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该继承权诉讼的判决效力和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效力等同。
五、法院遗产继承案件诉讼费谁来承担?
很多人担心打官司成本高,其实继承案件的诉讼费并不复杂。诉讼开始时,通常由原告垫付,但 终会根据继承份额进行分摊。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案件中出现败诉方,他们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费用,因此要提前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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