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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遗嘱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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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9.继承权确认纠纷;
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遗产继承权继承遗产有哪些顺序?
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 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将代位继承 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四、值得注意的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总结来说,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首先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些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还存在代位继承和特殊情况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规定。在所有情况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法律延伸:
法定遗产继承份额一定均等吗?
不一定。
(1) 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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