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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遗产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指的是公民在去世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并未采用列举的方式来定义遗产,但通常我们认为以下项目可以被视为遗产: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财产,而非他人的财产。同时,这些财产必须是合法的,非法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此外,法律也对虚拟财产提供保护。
二、有些财产虽然表面上看似属于被继承人,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所有权, 常见的例子是夫妻共有财产。
以老张夫妇为例,他们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与小儿子共同居住。后来老张也离世,并留下了一份遗嘱,声明房产归小儿子所有。那么,大儿子是否就无法获得房产份额了呢? 是否定的,大儿子仍有权获得房产的1/6份额。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张和其太太各拥有50%的所有权。太太先于老张去世,根据我国的传统习俗,在一方未去世之前,房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通常是在夫妻双方都去世后才进行分配。
如果老张的太太在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这套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老张太太的50%房产应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假设老张太太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分配结果是,老张将获得2/3的产权,而大儿子和小儿子各获得1/6的产权。然而,老张的遗嘱仅能决定这房产2/3产权的归属。
三、继承遗产的时候,又是按照什么样的分配原则来进行呢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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