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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高胜率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律师

  • 发布时间:2025-04-21 08:25:30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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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随着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劳资关系成为社会重要法律关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全面和准确理解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服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一、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1、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划重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1、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补偿年限

    2、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备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延伸: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6条,分别是第36、37、38、39、40、41条。
    第36条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37条是劳动者提前通知的解除,38条是劳动者随时可解除,39条是单位可单方解除,40条是无过错性解除、41条是裁员。
    其中,第40条包括三种情形,在单位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1”中的“1”,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1”,
    实践中,*常见的解除是“N”,即工作满几年给几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果解除违法(包含解除合法,但实践中却没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形)则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即“2N”,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
    法律规定中,除了“N、N+1、2N”这三种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例如2N+1、N+其他等,当然,如果是双方协商,则不受以上三种情况的限制。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领域:

    1、工资纠纷问题、奖金提成纠纷、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纠纷;2、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纠纷; 3、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4、单位随意给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任意调工资引起的纠纷; 5、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 6、关于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问题,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纠纷; 7、劳动合同到期续订与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8、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 9、关于工伤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的问题; 10、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12、担任公司法律顾问;13、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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