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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 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 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依据的法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
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划重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律师代理:
1.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争议、年休假折薪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索赔争议
2.因缴纳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变更劳动合同等引发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4.工伤职业病纠纷
5.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6.竞业禁止纠纷、服务期纠纷、保密违约金纠纷
7.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8.集体劳动纠纷案件律师服务
9.其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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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擅长通过提供符合公司文化的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方式,帮助客户建立劳动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处理日常劳动事务,同时我们也善于运用国家和本地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复杂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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