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家庭律师团队的业务范围:
一、离婚
二、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婚姻财产纠纷
三、抚养权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抚养费纠纷
四、婚前财产纠纷、彩礼退还纠纷、同居恋爱财产纠纷、无效婚姻财产纠纷
五、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纠纷
六、遗产继承纠纷
七、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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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家析产纠纷、共有财产分割、共有房产分割
十二、财产确认
十三、撤销赠与纠纷
十四、涉外离婚继承案件
十五、与老年人相关的婚姻黄昏恋财产纠纷遗产纠纷
十六、其他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离婚案件法律知识:
第一、净身出户也要支付抚养费,因此提醒大家在离婚时不要盲目选择净身出户。
第二、分居不会导致自动离婚。如果离婚,一定要走法律程序,要么两人共同到民政局领离婚证,要么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强制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满两年,可以被视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形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但关键在于,“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并且严格基于感情不和。
如果分居后重新同居,哪怕只是短暂的,也需要重新计算分居时间。
证明分居并非易事。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需要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分居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如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
单方面的口头陈述往往难以成为有力的证据。
此外,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双方感情的破裂,而非工作、学习或其他外在因素导致的地理分隔。
更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即便是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离婚,也可以在指定时间内撤回离婚申请。
这一规定的设立,旨在给有可能挽回的婚姻一个机会,避免冲动的决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分居两年能作为离婚的依据之一,但绝非自动离婚的通行证。
在处理婚姻问题时,了解并遵循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每一对面临婚姻困境的夫妻都应认真考量,是否真的到了无法修复的地步。
第三、离婚时孩子分配并不是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原则上主要看哪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学习、生活、情感、教育等都是重要因素。
还有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第四、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要忘记要求分割。
法官并不会去主动查明你们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哪些,以及是否需要法院来进行分割。
所以,哪些财产需要分割?怎么来分的依据?主要依靠你们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官会在你们的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对于证据本身进行一些提问,来判断证据的有效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当然,财产部分还是存在特殊情况的。比如你们如果婚前或者婚内有签过财产协议。那么在对你有利的情况下,一定要把财产协议作为证据提交,并告知法官签订协议的背景。
如果你是全职太太或全职先生的情况下。那么也可以把这一情况主动告知法官,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家务补偿款。
第五、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记住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强制判决离婚,在我国就没有离不了的婚。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记得搜集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六、如果一方存在《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等重大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记住在起诉离婚时提供相关证据,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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