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济源市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虽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方性法规和企业类型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企业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资料:
1.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一式三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4.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6.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8.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9.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
10.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清单。
12.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安全设立审查批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文、竣工验收审查批文(复印件)。
13.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4. 安全标准化相关材料。
15. 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含土地、规划建设、消防、防雷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环保等)。
16. 对于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提供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材料、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7. 设区市安监局和县级安监部门出具的征求意见书(省属和中央驻地企业只需提交所在设区市安监局出具的征求意见书)。
18. 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属于复制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安全评价报告除外)。对于特定行业或特殊要求的企业,可能还需要提供额外的文件或满足特定条件。
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咨询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获取的要求和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