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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吴中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时间:2025-09-23 10:06:56
    报价:面议
    地址:江苏,苏州,苏州市东大街
    公司: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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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构建创新型企业梯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企业给予2万元支持,对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3万元支持,对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3万元支持。

    2.推动高成长企业持续涌现。对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的企业给予0.2万元支持。对首次列入国际国内知名机构发布的“独角兽”榜单的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对获评的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按照上级政策市区两级给予每年200万元支持。

    二、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3.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鼓励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对获批建设的按照上级政策分类分阶段给予经费支持。

    4.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外资研发中心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备案(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1万元支持。

    5.加强高能级载体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研究院,按照上级政策,市区两级在建设期内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获备案管理类的项目,给予3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联合体,给予2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联合体,按照上级政策,市区两级给予200万元支持;对纳入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培育库的,给予3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6.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对科技创新载体(大院大所),根据院所合作层级、人才团队、项目研发投入等进行综合评定,给予相应支持。

    7.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每增加2000万元额外给予10万元支持,给予200万元支持。对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超过3000万元且年度新增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增长情况按上级政策市区两级给予200万元支持。对年度基础研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上级政策市区两级给予100万元支持。

    8.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区级“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场景示范应用,推动科技创新深度对接产业创新,对列入区级“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项项目给予200万元支持。

    9.鼓励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并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给予100万元支持,作为参与单位的,给予50万元支持;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并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给予25万元支持,作为参与单位的,给予10万元支持。

    10.提升创业载体建设质效。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支持。每年对区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50万元支持。

    三、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加速创新要素聚集

    11.加快推动算力高质量发展。对使用公共算力平台智算服务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费用20%给予每年200万元支持。

    12.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对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支持,超出5亿元部分,按0.5‰给予每家单位每年200万元支持;年成交额在1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年成交额的1%给予支持。

    13.拓展企业柔性引才举措。对引进高端外国专家的企业,给予3万元/个资金支持;对当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外国专家引智基地、外国专家工作室,按上级补助经费1:1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14.推动科技赋能社会发展。设立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用于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民生、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着力提升吴中区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对立项的科技计划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15.营造科技创新优良环境。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申报服务、预审辅导、专家评审、业务培训、科技统计、综合评价、调研报告、科技宣传、产学研活动及各类科技会议等相关工作。

    四、附则

    16.本政策自2025.5.10.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由吴中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承担具体的解释工作,具体操作细则由区科技局另行制定。对于已经依据市、区其他政策措施获得过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符合本政策多条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相关政策若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要求执行。

    17.除特殊规定外,本政策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区、镇(开发区、太湖新城)按4:6分担。区级补助资金下达各板块后,由属地具体负责兑付。

    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前身为苏州思睿晶信息科技,是一家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设备补贴、人才补贴的专业化项目申报服务代理机构。

     思睿晶华企业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完善的服务流程。除苏州总部外,在徐州、常州、宁波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十多年来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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