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烟台助理会计师培训班
房产税名师点拨
解释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解释2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解释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解释4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例题·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答案A
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会计初级职称专业知识系统全面的了解、学习,加上资深老师的专业讲解,自己的亲身动手操作。从而达到您理想的目标,顺利考取证书。 三、培训内容 系统学习《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门考试科目内容。名师教学,紧扣会计初级职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授课,着重讲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抓住考点,助您轻松应对考试。 四、培训对象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高中以上学历 五、培训方式 1,手把手、互动式教学 2,以企业实际使用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等表格资料为教具 3,以做为主,以讲为辅,少说多练,强调实用 4,授课过程中穿插实例操作体验,突出重点,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 报名日期:周一至周日 8:30—21:00 节假日照常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学费及教材资料费; 详情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903 手 机:186+6389+8385 (同号) Q Q:139+7124+784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10号润隆大厦11楼F座邦文教育(南大街和海港路交叉口工商银行北侧) 公交路线:1路、2路、5路、45路、52路、62路、70路、80路至中心广场下车 9路、10路、21路、22路、31路、42路、43路、44路、51路至海港路下车 我们含着泪水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又在别人的泪水和哭声中离开这个世界,中间的叫做人生。人生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一边选择,一边放弃。人生哪有事事如意,生活,哪有样样顺心。所以,不和别人较真,因为不值得,不和自己较真,因为伤不起,不和往事较真,因为没意义,不和现实较真,因为还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