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印尼的货物因在香港进行转口,印尼海关要求FE上面要加盖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印章,该情况应如何处理呢?
香港未加工证明是由香港中检局颁发的证明文件,它可以证明香港作为转口贸易中心的地位以及香港的贸易自由化政策。该证明文件适用于所有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转口贸易。
申办香港未加工证明十分简便,一般只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货物原产地证明
货物原产地证明是指证明货物产自哪个国家或地区的证明文件。一般来说,这个文件应该是由出口国家/地区的相关政府机构颁发的,在国内则由贸促会或海关签发
2. 运输单证
运输单证是指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各种单据。这包括装箱单、提单、运输合同、发票等。这些单据应该清晰地说明货物的来源、目的地、数量和价值。
香港未加工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货物离开香港之前,申请人应该在有效期内使用该证明以便顺利地将货物转运出口。